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西青区南运河辛口镇项目三区已由天津市水务局和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以津水规[2015]13号和津财基联[2015]11号批准建设,2015年第一批建设资金为西青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南运河是西青区重要的二级河道,主要功能是排涝、灌溉和蓄水。多年来,河道对区域排水起了很大作用,同时也极大缓解了西青区农田用水不足的状况。经多年运用,河道淤积严重,两岸环境较差,部分穿堤建筑物破损,严重影响河道功能的发挥。为提高河道排水能力,改善沿线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天津市西青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对南运河辛口镇项目三区进行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西青区南运河辛口镇项目三区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区南运河辛口镇项目三区施工,合同编号:XQNYHXKZSQSG/HT-2015-01。主要工程内容为对南运河(辛口村至津晋高速桥段)长2000m进行治理,重建沿岸排水口门8处等工程,以充分发挥河道排涝、灌溉和蓄水等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17日~2015年4月2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5年4月1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