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 [2012]97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拜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拜泉县2011年度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为八一水库下游蓄水池维修项目,八一水库,原名南湖水库,位于黑龙江省拜泉县民乐乡境内后高家屯西,在双阳河左侧支流高家沟上,水库集水面积43km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6月1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拜泉县2011年度水库河道维修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BQXSKWXYH/SG-2011,建设内容为维修塘坝1座、新建蓄水池(进水闸、放水闸各1座)1处及排水闸1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8年~2012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2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报名企业应准备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2月2日~2013年2月8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哈尔滨市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6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7.踏勘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拜泉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广才
电 话:15174581222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拜泉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2013年 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