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自来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11 16:21:59 阅读:690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青区自来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201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自来水河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大洼排涝小区,河道长约14公里,是区内重要的排涝河道。海泰园区段河道已完成治理工作,其他段河道淤积严重、断面束窄,过流能力大幅下降,生态环境较差,影响两岸群众生活生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排涝格局的调整,人们对河道的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工程的实施既可以提高河道的排涝能力,又可以改善河道的生态环境,因此实施自来水河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8月17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青区自来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区自来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ZLSHZLSG/HT-2012-01,主要内容包括对自来水河7.78公里的河道进行治理(陈台子排水河~海泰园区桥段3.1公里,娄家院闸~汇鑫桥段4.68公里),主要包括:堤防整治、河道清淤、建筑物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6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6月26日9时在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0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2年6月1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