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市国家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02 17:02:24 阅读:534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函【2013】151号文件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同江市水利局农田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案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同江市2012年国家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选择向阳乡黎明村项目区,建设节水灌溉面积4750亩,建设水源井及配套工程。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同江市国家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TJSMQJSSF-2013,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及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类似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3年7月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7月4日~2013年7月1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4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7月12日8时在同江市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江市水利局农田管理站
 
联  系  人:高广春
 
电      话:13845424006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同江市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90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