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分局特殊物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15:54:06 阅读:8028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分局特殊物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水费收入,资金已落实。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规模

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对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保障供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14年12月12日中线工程正式通水以来,工程效益发挥显著,目前已成为北京和天津的主要生活饮用水水源。

目前,天津分局水质实验室已具备常规污染物检测手段,但对于放射性物质及病原微生物等特殊物质无法做到有效识别。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尤其是新冠疫情以来面临的现实情况,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常规污染物监测的基础上,通过购置对于放射性物质、病原微生物等特殊物质的检测设备,填补特殊物质检测能力空白,确保中线具备放射性物质及病原微生物等特殊物质的快速检测能力对保障供水安全是必要的。天津分局特殊物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旨在达到以下目标:

(1)具备低本底α、β、γ射线类的放射性物质的定性检测能力,及时发现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及工程保护区范围内的辐射污染。

(2)在水生生物传统监测技术规程基础上,开展以分子生物学为基础的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水体微生物鉴定技术方法。

(3)围绕传统方法在业务化监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发基于DNA条形码技术的水生生物类群(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水体微生物等)快速监测技术方法。

(4)构建和不断完善本土物种条形码数据库。

(5)及时监控,确保入京、入津水体不受病原微生物感染,受众水质安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分局特殊物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分局特殊物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ZXJ/TJ/YW/SZ-2021-011,主要采购内容包括DNA(eDNA)采样系统,多通道环境DNA高速均质系统,高速冷冻离心机,高通量环境DNA自动提取纯化系统,96通道PCR扩增系统(梯度),毛细管核酸定量分析仪,环境DNA荧光定量 PCR 检测系统,流气式低本底α、β测量仪,便携式γ谱仪,电泳仪,环境DNA凝胶成像系统,生物安全柜,涡旋振荡器,加热磁力搅拌器,显微镜成像系统,实验室万分之一天平,灭菌锅。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验收与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五年(2016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

(3)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800),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zz12.15.22.5@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www.nsbd.cn)和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金霞路24号

联 系 人:王小亚

电    话:022-2390409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编:300202

联系人:张珍珍、李爽、刘洋

联系电话:022-23236900转812、823、822,15510813359、18812669309、17720034365

电子邮件:zzz12.15.22.5@163.com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