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某企业VOCS废气处理技术服务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天津市某企业VOCs废气处理提供技术服务,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排放标准,避免因违规排放面临高额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某企业VOCS废气处理技术服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某企业VOCS废气处理技术服务,合同编号:TJFQCLJSFW/HT-2025-0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一套电加热再生式热氧化装置及附属设施,并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以及达标检测的相关工作等。
2.3 计划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原则上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但甲方可根据企业的需求随时调整服务期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废气处理的业绩;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至2025年11月12日16时。
4.2 获取方式:请凭以下资料前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2)废气处理业绩合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4)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22-8767161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2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puze2018@126.com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2-23266688转807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7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方工
电话:022-876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