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7:54:17 阅读:1430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4〕146号准予行政许可。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应急监测装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办水文〔2023〕202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19号),结合天津市水文工作实际情况,坚持“预”字当先、关口前移、防线外推,为提高水文测站建设标准,提升水文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支撑能力,补齐天津市水文工作存在的短板,推动天津水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是必要的。

2.1.2 计划工期

(1)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

(2)应急监测装备购置标段:计划交货期为发出开始供货通知后7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应急监测装备购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合同编号:TJSSWJCZWBCWS/HT-2024-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2处水文站地下水监测站网等。

(2)标段名称:应急监测装备购置,合同编号:TJSSWJCZWBCWS/HT-2024-03。主要内容包括购置一批先进的应急监测装备(无人船、ADCP、测深仪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

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应急监测装备购置

本项目应急监测装备购置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3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应急监测装备购置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无人船和遥控ADCP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供货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年3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至2024年4月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仅限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仅限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标段)、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联  系  人:肖磊

电      话:022-2845228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2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联   系   人:赵林凯、张惠

电        话:022-23266688转811、15176965053、13332029183

发 布  日 期:2024年3月25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肖磊

电话:022-28452289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