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09:44:02 阅读:2945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0]20号批准,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和社会合作(PPP)模式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选址在现状津沽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用地内,占地面积46.42公顷。污水处理区域位于厂区东南部,总体分为预处理区、二级处理区、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辅助生产区、综合办公区等六个区域。污泥处理区域位于厂区西北部,主要布置污泥干花车间、焚烧车间、地磅站及综合楼。出水管道工程起自本期工程出水泵房,出厂后沿处理厂西北侧围墙自北向南铺设至现状D2800出水管道,随后沿现状D2800出水管道铺设至规划路,之后沿规划路铺设至大沽排水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项目,合同编号:JGWSCLCSQCSBGSC/HT-2020-01。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查。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工作的业绩;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帐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电话:16600459347。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7502271206@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李鑫淼

电      话:022-5879206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7502271206@163.com

联 系 人:马晓宇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17502271206

发 布  日 期: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