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丰台等五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5 00:00:00 阅读:1560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岳龙、丰台等五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前期工作函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宁审政函〔201925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区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农村深化改革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的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全面提升农村供水设施、供水水平。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政函[2018]115号文批复的《天津市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宁河区各村镇供水全部由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解决。本工程涉及宁河区岳龙、丰台、板桥、苗庄、宁河五个镇及东棘沱镇部分村共123个村的农村饮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岳龙、丰台等五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宁河区岳龙、丰台等五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合同编号:NHYLFTKCSJ/HT-2019-01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配水厂,敷设输水管道、配水管道和对123个村的居民的入户水表进行更新改造等。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标段名称:宁河区岳龙、丰台等五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设计,合同编号:NHYLFTKCSJ/HT-2019-0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配水厂,敷设输水管道、配水管道和对123个村的居民的入户水表进行更新改造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更新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完成平台注册、登记与审核后,于2019612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

4.2.1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66日至20196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30分,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2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9614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6279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zsp.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

      人:马云雁

        话:022-6959106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

码:300204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5022085207@163.com

人:杨然然

    话:022-23266688804415022085207

  期:201965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