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5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已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第5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在甘肃省金昌市建立了10GW切片生产线,同时建立了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主要来自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切削液和清洗废水,主要成分为高分子有机物、脱胶剂、镍、溶解性硅、醚类物质等。现对已有污水站进行改造,要求改造后污水站处理能力4100m3/d,设备设施需安全、可靠、连续运行,且产水需达到回用标准。
2.1.2 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5标段)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污泥脱水系统工艺包设备采购,合同编号:JKNYJCCN/HT-2023-05。主要内容为污泥脱水系统工艺包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3 同一标段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至2024年1月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8日14时00分,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联 系 人:李峰
电 话:022-8767161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2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联 系 人:赵林凯
电 话:022-23266688转820、13332029183
发 布 日 期: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