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1 09:00:00 阅读:3076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函[2020]79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或政府债券。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机排5年一遇,自排1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550立方米/秒。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勘察,合同编号:JYHNHXGKCSJ/HT-2020-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加固堤防4.845公里,重建、改建及封堵穿堤建筑物5座。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标段名称: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设计,合同编号:JYHNHXGKCSJ/HT-2020-0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加固堤防4.845公里,重建、改建及封堵穿堤建筑物5座。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3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111日~202010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近五年(2015111日~202010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1021日至20201028日,每日9时~1130分,14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电话:16600459347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3920179663@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201029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

    人:顾方

      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3920179663@163.com

人:韩树磊、刘帆

    话:1392017966318202562580

发布日期:20201021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