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2019年苗庄镇、板桥镇、丰台镇、岳龙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8 10:25:32 阅读:307 次

天津市宁河区2019年苗庄镇、板桥镇、丰台镇、岳龙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1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9.0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王希科,高级工程师(S043354)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8.0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詹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411012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1.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9.8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黄卫红,高级工程师(10903B03845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建飞,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69591066,18647965715

电子信箱:909867294@qq.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24538327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