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新建潮白新河两岸市政给水连通工程施工(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2 16:51:04 阅读:5869 次

宝坻区新建潮白新河两岸市政给水连通工程施工(第2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3883.2160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416日历天

(5)项目经理:贾春梅,证书名称(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津11206070073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3942.4967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416日历天

(5)项目经理:张杨,证书名称(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津11220210254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3914.7670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416日历天

(5)项目经理:刘燕,证书名称(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津112060700754)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任志娟,杨然然

联系电话:02229222645,15022085207

电子信箱:15022085207@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尹长辉

电话:02229247001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