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选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

发布时间:2020.07.21 11:33:20 阅读:1572 次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选择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4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投标报价:人民币36.0000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项目负责人:代爽,注册会计师(编号:12010021330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应具有总所出具的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非联合体投标。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天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35.9700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项目负责人:王燕,注册会计师(编号:12000067000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应具有总所出具的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非联合体投标。

  1.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兴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投标报价:人民币35.9100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服务需求》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项目负责人:孟俊涛,注册会计师(编号:12000042000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应具有总所出具的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非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范金爽、韩树磊、刘帆

联系电话:022-23337361、022-23266688转8150、13920179663、18202562580

电子信箱:13920179663@163.com

 

 

 

 

招标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