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独流减河等河道堤防高度基础测量及系统建立项目 (项目编号:DLJHHDCLXTJL/HT-2018-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00:00:00 阅读:2215 次
受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独流减河等河道堤防高度基础测量及系统建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独流减河等河道堤防高度基础测量及系统建立项目
2.项目编号:DLJHHDCLXTJL/HT-2018-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300.85 300.8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结合天津市河堤监测的现状,采用多源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方法,开展独流减河右堤、海河右堤、永定新河右堤、西部防线等天津市重要防洪干线的河道堤防高程现状测量和高程变化测量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
 
三、项目预算
300.8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若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2%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其扣除方式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其扣除方式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颁发的大地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航空摄影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3.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上述第1条、第3条和第4条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7-03 到 2018-07-1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5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7-2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歆玥
2.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153、1862268377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琳昆:1590036329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二层底商三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666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以独流减河右堤、海河右堤、永定新河右堤、西部防线沿线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料为主要数据源,采用Lidar测量技术获取河堤沿线的高程测量成果基础上,通过布设河堤专项监测网进行不同高程坐标系的高精度转化,并基于航拍数据开展河堤沿线三维模型的制作;利用时序SAR 影像进行处理来实现河堤高程的动态更新;最后构建河道堤防高程管理系统,实现河堤高程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管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