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王庄镇2018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项目编号:XWZNCYSXMGLZJZX-2018-01)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15:20:50 阅读:1098 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王庄镇2018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项目编号:XWZNCYSXMGLZJZX-2018-01)更正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小王庄镇2018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小王庄镇2018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
2.采购项目编号:XWZNCYSXMGLZJZX-2018-0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04-13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一、本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原为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管理(政府性投资类)资格认定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现修改为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应为天津市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的单位。 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原为2018年4月20日17时,现修改为2018年4月24日17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原为2018年4月25日14时,现修改为2018年4月27日14时。 特此说明。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8-04-24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4-27 14:00
4.开标时间: 2018-04-27 14:0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韩树磊
2.联系电话:022-2326668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小王庄镇渡口村
3.采购人联系人:王少强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3126116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6668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04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puze2008@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交通银行通达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66189018010003567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小王庄镇2018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采购项目编号:XWZNCYSXMGLZJZX-2018-01)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8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