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2025年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15:25:46 阅读:2040 次

项目概况

宁河区2025年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QGJXZHQWXYH-2025-01

项目名称:宁河区2025年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0000

60.0000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本项目位于宁河区境内盛庄洼、大黄堡洼蓄滞洪区,主要项目内容:

(1)盛庄洼蓄滞洪区(盛庄洼东围堤),堤防长4.25公里,建设内容包含:堤顶堤坡堤肩雨淋沟填垫及堤坡整修;堤坡、堤肩打草;安装公里桩5个,百米桩43个。

(2)大黄堡洼蓄滞洪区(青龙湾故道宁河段、青污渠北堤),堤防长14.30公里,建设内容包含:堤坡雨淋沟填垫及堤坡整修;堤肩、坡、滩地打草;安装公里桩15个,百米桩144个。水闸部分建设内容包含:1)青污渠东闸:维修养护丝杠、启闭机等;维修浆砌石护坡;新建斜钢梯1座。2)青排渠东闸:维修养护丝杠、启闭机等;新建1.2m高不锈钢栏杆;新建斜钢梯1座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其中涉及水下工程项目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4年度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度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为一级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施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5年5月8日10时30分)。

(6)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6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水利设施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津榆支路23-1号

联系方式:022-69591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赵雪宁

电话:15022085207、17732709123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