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HTZZXTJZXFW/HT-2019-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1 00:00:00 阅读:7658 次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宁河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HTZZXTJZXFW/HT-2019-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HTZZXTJZXFW/HT-2019-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60 160 设计前咨询服务 本项目主要包括宁河区潮白新河以西区域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宁河区岳龙、丰台等五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和宁河区大北、七里海等六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三个项目的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咨询(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根据调研结果完成本项目财务测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特许经营协议,协助合同谈判等。
 
三、项目预算
1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6-11 到 2019-06-1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2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7-02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然然
2.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044,1502208520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廉杰:150223588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666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主要包括宁河区潮白新河以西区域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宁河区岳龙、丰台等五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和宁河区大北、七里海等六片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三个项目的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咨询(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根据调研结果完成本项目财务测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特许经营协议,协助合同谈判等。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