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屈家店枢纽管理处 屈家店枢纽应急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15:31:37 阅读:2088 次

项目概况

屈家店枢纽应急清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531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QY-HXJ-QJ-00-2022-01

项目名称:屈家店枢纽应急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8200万元

最高限价:72.8200万元

采购需求:屈家店枢纽应急清淤工程,主要包括:(1)河道清障:对现状水上漂浮物进行打捞,清除河道内芦苇等影响行洪的水生植物。(2)河底清淤:对河底多年淤积的淤泥进行清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6月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历时总天数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1年度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2年5月31日10时30分)。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7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7502271206@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磋商。

2.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目前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且应保证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采用邮寄的,投邮后供应商代表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告知快递单号、邮寄时间等信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屈家店枢纽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桥西两公里处屈家店枢纽管理处

联系方式:022-86871532转6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马晓宇,022-23236900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宇

电话:022-23236900转803,17502271206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