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1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1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
2.项目编号:JSW-21-01。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对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1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简要服务需求:2处水文缆道维护,包括缆道、滑轮检查约3400m,缆道、滑轮上油维护约1700m,3个缆道钢塔维护;3处缆道房维护;5处水位自记井维修维护,包括自记井进水口处清淤、防盗门窗维修、井盖维护等;5处水尺维护,包括水尺板维护及周边灭苇约2000m2等。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18.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19年度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近五年(2016年~2021年)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5.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
2、磋商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200),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帐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iufan_0925@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4、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帆
2.联系方式:02223236900转816,1820256258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晓亮 02287992371转632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236900转816,18202562580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204
电子邮箱:liufan_0925@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户名: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海委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