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租车服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5 15:01:38 阅读:3488 次

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租车服务评审工作已结束,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推荐了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8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天津凯蒙撒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报价:人民币16.8000万元

(3)质量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要求

(4)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负责人:/

(6)评审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车辆租赁的经营范围;3)近三年(2016~2018)具有完成类似车辆租赁的业绩;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天津欧迪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报价:人民币17.4000万元

(3)质量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要求

(4)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负责人:/

(6)评审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车辆租赁的经营范围;3)近三年(2016~2018)具有完成类似车辆租赁的业绩;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天津信至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2)报价:人民币18.0000万元

(3)质量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要求

(4)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负责人:/

(6)评审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车辆租赁的经营范围;3)近三年(2016~2018)具有完成类似车辆租赁的业绩;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周淼、赵林凯

联系电话:022-23930000、022-23266688转8149、13332029183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采购人: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