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完成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08.09 16:13:46 阅读:853 次

        天津市就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摸排发现的230处“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工作已全面完成,城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天津市水务局制定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出台了《天津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保障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全市各区坚持区级总河湖长亲自部署专项行动、亲自协调解决困难点问题、亲自督导查看成效;镇(街)级河湖长有效组织,抓好具体落实,确保效果;村级河湖长以日常巡河为基础,细致摸排,查找问题,快速解决;各区积极利用河湖长制平台,形成了各街镇为清理主体、各委办局协调联动的清理模式。同时,建立了分区分河核查清查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现场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通报;各区将专项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以考核促推动,以考核出成效,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天津市将进一步聚焦河湖保护,压实河湖长职责,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挂帅作用,加强河湖长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还河湖干净整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