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湖执法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8.10.26 15:56:12 阅读:443 次

         日前,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湖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水务局专门成立以局水政处、工管处、水保处、排监处、水政监察总队为成员的河湖执法督查工作组,对全市水务系统2018年河湖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为减轻被督查单位迎检压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督查工作组按照“一督三查两推动”的工作原则,对有关河湖管理单位河湖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清四乱”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等三项内容进行检查,同时对协调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和推进涉河湖重点案件进度等两项工作进行重点推动。督查工作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北大港水库、独流减河、海河、蓟运河、北塘排水河以及引滦暗渠的管理情况,并对部分即时处置违法建筑的拆除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在此基础上,听取被督查单位的河湖执法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佐证资料。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督查组进行逐项点评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并就有关单位下一步河湖执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水利部“对行政区域内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市、县河湖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工作要求,市水务局已超指标完成2018年度河湖执法督查规定动作,对我市70%的河湖管理单位进行了督查。下一步,督查工作组将责成水政监察总队持续推进河湖执法督查工作,继续做好对局属河湖管理单位和10个区水务局的河湖执法督查工作,力争年底前做到督查全覆盖。